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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獲悉,江西省發布了有關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質量實施方案,提出到2015年,基本建立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所有設區市城市空氣質量達到或好于國家二級標準。
聯防聯控重點對準城市及近郊
據了解,開展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就是通過建立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提升大氣污染防治水平,從而改善區域空氣質量。開展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的重點區域是各設區市城市及其近郊,主要采取建立健全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監管體系、對城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進行聯防聯控、加強防控酸雨和顆粒物排放增加等舉措。
此外,防控重點則是對大氣主要污染物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等進行重點聯防聯控;主要加強火電、鋼鐵、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的監管,及加強上述行業重點企業的污染物減排工作。
排放不達標二手車不得轉入南昌
如何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省政府出臺了一系列對應的政策舉措,并把具體的任務分解到相關部門。
其中引人注目的一項政策舉措便是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提高機動車排放水平,嚴格實施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提高外地機動車轉入環境準入門檻。二手車達不到國Ⅲ排放標準的,不得轉入南昌市、九江市等城市。繼續推進汽車“以舊換新”工作,加速“黃標車”和低速載貨車淘汰進程,積極發展新能源汽車。
同時,實施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在2010年已在南昌市、九江市進行機動車環保標志核發試點的基礎上,逐步向全省鋪開,采取路檢、抽檢等方式對排放不達標車輛進行專項整治。
江西省還將加快車用燃油清潔化進程,穩步推廣乙醇汽油、液化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的使用,公共汽車、出租車優先推廣使用清潔能源,積極籌劃清潔能源供應配套工程建設。
城區及近郊禁建鋼鐵水泥等項目
根據方案,江西省還將在城市城區及其近郊禁止建設鋼鐵、有色、石化、水泥、傳統煤化工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排放量大的建設項目。
加大重點污染物防治力度,繼續嚴格執行新上火電項目的脫硫要求,進一步加強鋼鐵、石化、有色等行業二氧化硫減排工作,通過推進工業鍋爐(窯爐)脫硫改造、強化監管、完善二氧化硫排污收費制度等措施,加大非火電行業的二氧化硫減排力度。
組織開展氮氧化物污染減排,新建、擴建、改建燃煤火電廠,應根據排放標準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批復要求建設煙氣脫硝設施。單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上的現役燃煤機組在“十二五”期間全部安裝脫硝設施,綜合脫硝效率達到70%以上。
此外,加大顆粒物污染防治力度。產生顆粒物企業,在城區內實施封閉式施工,拆建施工時工地周邊應設置不低于2米的圍護設施。設區市城區內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使用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在國家規定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區域內,禁止現場攪拌砂漿。
年底前初步建成重點區域空氣質量監測網絡
方案還提出,提高空氣質量監測能力,優化重點區域空氣質量監測點位。逐步開展酸雨、細顆粒物、臭氧監測和城市道路兩側空氣質量監測,制定大氣污染事故預報、預警制度,完善環境信息發布制度,實現重點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監測信息共享。到2011年年底前,初步建成重點區域空氣質量監測網絡。
加強區域重點企業監控和區域聯合執法。及時調整、確定和公布大氣污染重點監控企業名單,制定執行好重點企業污染源在線監測裝置安裝計劃。到2012年年底前,重點企業應全部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并與環保部門聯網。
完善環境經濟政策。繼續實施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差別電價政策。嚴格火電、鋼鐵、水泥、電解鋁等行業上市公司環保核查。開展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指標有償使用和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完善區域生態補償政策,研究對空氣質量改善明顯地區的激勵機制。
此外,江西省還將把區域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項目完成情況和城市空氣質量改善情況納入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的重要內容。對于未按時完成規劃任務且空氣質量狀況嚴重惡化的城市,嚴格控制其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